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掌握运用,抓好调查研究成果转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最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制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作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进管党治吏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