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以上率下。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贯彻执行,严明报告纪律,加强抽查核实,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报告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