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严格纪律和规矩的无产阶级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严明纪律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实践证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赢得革命、建设和改革成功的重要政治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反腐惩恶、正风肃纪,着力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对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抵抗力和免疫力,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干事清正廉洁,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职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是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党章党规党纪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准,是一面正衣冠的镜子,是行动的“指南针”和“坐标系”。党员的行为是否遵规守纪,照照镜子一目了然。对党章党规党纪了然于胸,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干事创业、立身立行的基本规范。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党的十九大提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要建设一支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守纪律的干部队伍,只有把国有企业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才能保证国有企业实现改革发展宏伟蓝图。
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定力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规党纪就成了“稻草人”。我们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抓好纪律建设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企业特色的实施细则,通过用好理论知识学习、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等抓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监督全覆盖这个关键
“船载千斤,掌舵一人。”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对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才能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因此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实施办法,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制度执行,推进精细化管理,创新业务监督专项巡察和业务公开网上巡察,确保企业相关业务运行公开公正。强化审计内控监督,规范企业经营秩序,严肃财经纪律,避免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现象。拓宽信访渠道,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坚决做到有信必核、有违必究,要敢于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曝光。
坚持用好从严执纪问责这个利器
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整治腐败的力度。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用好用准第二、三、四种形态,通过给予党纪处分、作出职务调整,对违纪党员干部敲警钟、治“病树”,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
新征程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和“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